
内容简介:
本规范适用于火力发电厂范围内输送蒸汽、水、气和易燃易爆、有毒及腐蚀性液 体或气体等介质的管道设计。不适用于下列管道设计: 1 制造厂成套设计的设备或机器所属的管道; 2 锅炉烟风煤粉系统管道; 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管道及非圆形截面的管道; 4 地下或室内给排水及消防给水管道; 5 泡沫、二氧化碳及其他灭火系统的管道; 6 各种塔、建筑构架、贮罐、机械设备和基础用的管道; 7 核电站管道。 本规范共分14章和6个附录,具体技术内容包括:总则,术语和符号,设计条件和 设计基准,材料,管道组成件的选用,管道组成件的强度,管径选择及水力计算,管道 布置,管道的应力分析计算,管道支吊架,管道的焊接,管道的检验和试验,保温、隔 声、防腐和油漆,管道系统的超压保护。